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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常在想 為什麼兩個人在一起最後會結婚?
 或者說 一定要結婚?
 如果可以 一直戀愛下去 不也很好
 但有人說 這樣太自私了 愛情裡也要有責任
 於是我這樣想 結婚代表的是另一個新階段的開始
 是為了持續兩個人的愛情 所以結婚
 然後 慢慢的 會有愛的結晶 會更加親密 會讓人更有肩膀
 也會有一個專屬於自己的避風港

 人與人能相遇是很不容易的緣分 地球說大不大 說小不小
 遇到同一個人兩次 那代表 你跟他很有緣
 愛上同一個人兩次 那我只能說 很慘 是上輩子註定好的
 你跟他的可能會經歷很多考驗 說不定會分手 也會冷戰
 但 就是分不開
 我們的生活中 應該都有這樣的朋友吧
 愛得轟轟烈烈 也吵得轟轟烈烈
 但 最終 總是會走在一起
 在最痛苦的時候說要離開 但心情低落 只想打電話給他
 明明說不愛了 但走在路上看到相似的背影 總忍不住多看兩眼
 搞了半天 你根本不想離開 那時只是意氣用事而已
 最後 就看誰先投降了 拔河戰總有人會勝利的
 前提是 兩個人要有心 才能再走在一起
 這是需要勇氣的 因為你知道 同樣的錯誤癥結可能都會再出現
 你可能還是看不慣他襪子亂丟 他還是看不慣妳出門動作總是慢吞吞
 但這有關係嗎 兩個人還是可以在一起的 一個吃素 一個吃葷 還是可以配合天衣無縫
 但 如果你因為這樣而放棄一個最瞭解你的人 這才是最可惜的
 徐志摩說:「於茫茫人海中尋一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真正的靈魂伴侶 多美妙的詞 但我不會背著這個框架走 因為我承擔不起
 我只希望在愛我的人眼裡 看出我的好 同樣 他的黑色幽默 也只有我能瞭解

 快三十歲時 我嚐到人生的第一次失戀 其實我感謝上蒼
 因為我還有時間復原 這總比五十歲才戀愛 五十五歲失戀 那豈不是太辛苦
 我害怕失戀 但 總不能這樣就不戀愛
 有些時候 兩個人 是比一個人好的
 比如說 我想看夜景的時候 有一個專屬於自己的伴 是很吸引人的
 要不失戀 唯一的方法 就是不要戀愛
 因為 即便 你當下百分之百確定他完全愛你 只愛你 終於 你願意交出全部的自己了
 也不代表這段感情不會變質 唯一能做的 就是兩個人努力把美好持續下去
 沒戀愛過的人會害怕 戀愛過的人也會怕重蹈覆轍
 唯一能做的 就是把心打開 只有心開了 才會不害怕
 謝安真的名言 就是 不要怕  不是嗎
 當然 首先你要找到一個通過你考驗的人 要去相信 然後去愛她
 在愛情面前我們既卑微又勇敢
 兩個人在一起 說不定會受傷 也會有討厭對方的時候
 但 誰不是這樣呢?
 現在 我住的星球  我要讓淚水洗去悲傷  慢慢的走在緣分的道路上
 然後開出一朵燦爛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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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angecat02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