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的體溫幾度才叫做發燒呢?
明明覺得很不舒服 摸摸額頭 量體溫計 不到發燒的程度嘛
我的定義是三十八度才叫發燒
太燙的溫度 就會不舒服了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也是這樣吧
最舒服的溫度應該要回持在三十七度左右
有空間 有問候 溫暖卻不燙人
不會特別想越界 一貫的自適
戀人之間的溫度可能會像發燒一樣 昏昏沈沈卻沈溺得無法自拔
最後高燒不退 不但傷了自己也傷了別人
大病一場 下次又有抵抗力

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的朋友 在三十七與三十八度之間徘徊
你想要讓溫度計的刻度走到哪裡?
曖昧不清 模糊不明
YES or NO?
Sara沒辦法接受這種狀況
他總是先發制人型
在感情裡 維持適可而止的曖昧 只能是短暫的
忽冷忽熱 忽遠忽近 既浪費時間又沒有效益
即便說清楚後受傷 他也能灑脫say goodbye

Joe不一樣 他很享受那種模糊不清的tone調
MSN e-mail 拜科技所賜 他可以到處發揮魅力
隔著螢光幕 構築一段段虛擬的感情世界
遊走在確定與不確定之間
說他不夠當機立斷 他卻在兩人相處時把感覺說得清清楚
說他很果斷 他又在說再見時 猶豫再三
我說 不累嗎?
他說 會啊 但我不知道怎麼辦?
不知道怎麼辦 這是最差勁卻又最真實的答案

我常覺得我是個心態活在過去的老人
我喜歡網路的無所不在 卻又無可奈何它的便利
當你要說再見時 那個人已經藉由網路入侵到你的生活四周
他可以窺伺你的一切
MSN blog
相對的 你也可以
他的一切 他的生活 你都還熟悉 甚至 你是個竊賊 貪婪的吸取他生活的資訊
他知道 或許 他不知道
滿足想念的孤單

not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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